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琅琊区文化事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

日期:2012-07-05 阅读次数:字体:[] [] []
一、文化事业现状
琅琊区1993年建区始,文化建制缺失,文化功能不全。全区没有新闻媒体,没有剧团、剧坊,没有影院和电影放映管理单位,没有图书馆,没有文联;只有一个区文化馆和七个街道办事处文化站,当时的区文教体局也没有设剧目创作研究室(县、市、区和省市文化厅、局对应的单位)。由于文化建制缺失和功能不全,许多文化职能基本集中于区文化馆。而文化馆、站只是社会文化的辅导单位,专事业余群众文化组织,不完全具备上述专业职能,因此一度时期制约全区文化事业的发展。
近年来,区委、区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事业建设,逐步加强文化建制,强化阵地建设。
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:区文广新局(体育局)于2010年7月份组建,编制4人,现有3人。挂靠局机关的区新闻中心、区信息中心,编制6人,现有4人;2011年4月,创办了区委机关报《琅琊》,编制3人(人员为机关聘用,每人每年核定经费1.5万元);区文化馆与近年来成立的琅琊区青少年文化艺术中心、琅琊区文物管理局、琅琊区图书馆等三个副科级单位合署办公(一个机构四块牌子),编制12人,现在岗11人。曾被命名为“全国标准文化馆”;全区8个街道办事处目前有1个因干部调整变动尚未配备宣传委员,各街道均设有文化站,8个文化站总编制12人,现在岗8人。其中,西门和清流文化站曾被命名为“全国标准文化站”(全省仅四个标准文化站)。
文化阵地建设情况是:2010年5月启动建设区文化馆新馆暨青少年活动中心(项目投资近2000万元,目前已竣工并即将投入使用),该中心占地面积3387平方米,建筑面积7400平方米,是集文化馆、图书馆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于一身的公共文化阵地。
各街道社区创造条件,多措并举,加大投入,加强街居文化设施建设,着力建好街道文体活动中心,社区文化活动室、图书阅览室、社区党校、市民学校、社区文化墙等,千方百计挖掘辖区内资源,扩大宣传文化阵地。花园街、高巷社区通过省、市“双百工程”建设,加强文体活动室的硬件设施投入,完善文化服务功能,提升了文化阵地的档次。琅琊街道古道社区通过共驻共建,建起了1000多平方米的棋牌活动室、图书阅览室、会议室,组建了社区民间艺术团、书画协会、乒乓球协会等文体活动队伍,常年开展社区文化节、包粽子比赛、登高活动等趣味文体活动,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。去年,区宣传文化体育部门通过积极争取,为扬子街道、古道社区、高巷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配置29万元设备,建成了3个电子阅览室;完成了西门街道鼓楼社区体育俱乐部和扬子街道、琅琊街道卫校巷、清流街道来安路社区3条健身路径建设。今年又申报了8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建设。2008年以来,我区积极组织实施农家书屋工程,目前,在全区街道、社区(村)和部分学校共建成农家书屋66个,每个书屋均配备图书、报刊、电子音像制品近2000(册、份)及书橱、桌椅、牌匾、簿册等相关辅助设施,实现“农家书屋”在我区城乡的全覆盖。
据统计,目前,全区已建成各类文化活动阵地 155 个,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大大增强。
二、存在问题
1、思想认识不到位。重经济轻文化的传统以及宣传文化影响力的隐形性、间接性、长期性特点造成了部分干部对宣传文化建设意识淡薄、甚至缺失。部分同志思想认识上有偏差,认为宣传文化建设是“软任务”,不如搞经济建设,能够看得见,摸得着,体现政绩明显;认为宣传思想文化建设不好搞,费钱费力出不了成绩。
  2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。区文化馆新馆暨青少年活动中心尚未使用,目前,区文化馆借地办公,设施陈旧,阵地不全。全区8个街道均设有文化站,但大多数都是“四个一”,即只有一名文化专干、一间办公室、一块牌子、一张桌子。不少街道宣传橱窗、阅报栏、文化活动室等传统文化阵地不健全,文化设施陈旧老化,跟不上时代要求,同时,街道相关资源配置不合理,使用效率不高,36个社区和15个行政村办公和活动用房普遍紧张,除了农家书屋和几个电子阅览室外,近半数没有其他文化活动室。
3、投入严重不足。近年来,中央、省、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基层宣传文化建设的一系列扶持政策,区委、区政府对文化建设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。但由于我区财政基本上还是“吃饭财政”,很难能在文化事业上有多大投入。国家通过民生工程等,逐步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,但是,要使这些设施真正发挥作用,离不开人力物力财力的大量投入。
  4、人才队伍缺失。区文化馆一个机构四块牌子,人员编制仅12人,实有11人。文艺创作专业人员没有,群众文艺辅导的2名骨干,1人即将退休,文化人才断层现象十分严重。街道文化站由街道管理后,大多数宣传文化干部身兼数职,这些文化专干不但青黄不接,文化水平也参差不齐,而且一年四季也是基本不“专”,在街道人手紧缺、事务繁重的近几年,往往都是身兼数职,大多数时间被分摊到抓房屋征收、计划生育、招商引资等硬指标方面去了,对宣传文化工作处于应付状态。
二、发展建议
1、建章立制,完善建制,为发展文化事业提供保障。将文化事业建设工作列入党政工作考核内容,对文化事业建制、工作力量配置、经费保障等要从政策和体制上予以统筹解决。针对文化专业人员存量较少,人才断档矛盾十分突出的实际,要不拘一格引进文化专业人员。健全文化人才社会保障体系,做到“用适当的待遇留住人才”;设立宣传文化人才发展专项资金,用于人才培养、培训、引进、扶持、激励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。
2、加大投入,建好新文化馆这一主要文化活动基地。在更新文化设施、设备的基础上,可规划建设以下阵地:
(1)文化馆演出小剧坊:适用于小型文艺演出、晚会、联欢会、报告会,也可用于电影放映,一室多用。
(2)综合练功房:用作艺术指导培训、剧目排练、舞蹈练功和美术教学。
(3)图书阅览室:可供图书报刊阅览,信息网络交流和藏书。
(4)书画展览室:供大型书法绘画展览。也可用于其他展出。
(5)文物陈列室:用于文物收藏、陈列和对外展出。
3、加强街道综合文化站和社区(村)文化活动中心建设。我区扬子、清流两个街道建区前就成立了乡镇级综合文化站,对活跃农民文化,满足农民需求,促进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,群众的文化需求的不断攀升,现有的各街道文化站应不断充实、完善和提高。各文化站要确保有阵地、有设施、有经费、有活动、有人才,文化站工作人员要定人、定岗、定责,尽量做到不兼职,同时,要深入推进社区(村)文化活动中心建设。政府要结合民生工程加大财政投入,予以扶持,文化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,定期考核,区文化馆要重点辅导,落实到人。
4、成立业余文化演出团队。为了弥补没有专业剧团的缺失,推动我区演艺事业发展,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需求,分少年儿童、中老年、青年拟成立三个业余文艺演出团队:
(1)琅琊区“小蓓蕾”文艺团,以全区中、小学为基础。
(2)琅琊区老年艺术团,以琅琊区老年活动中心为基础。
(3) 琅琊区业余艺术团,以青年业余文艺骨干为基础。
以上团体为业余性质,政府要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。
 5、加强文艺创作工作。文艺创作是艺术生产力,是促进文艺繁荣的根本,有创作才有创新,为此,建议成立:
(1)琅琊区文艺创作指导中心:联络和指导全区业余文艺创作骨干创作文艺,尤其是群众喜闻乐见的戏曲、演唱、歌曲作品,唱身边人、颂身边事,出作品、出人才。指导中心设在区文化馆。
(2)设立创作基金会: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,借鉴部分县、市、区的成功经验(如天长市、全椒县、定远县)设立创作基金会,用于激励文艺创作,奖励有成就的业余作者,基金由政府财政支出,基金会设立在区委宣传部。
6、兴办文化产业。利用区文化馆新馆,开辟营业新用房,成立文化产业经营部,兴办文化旅游,实现以文养文。